为加强部门公车管理,提高车辆使用效率,强化车辆保养维护,明确行车安全,根据学校公务用车管理细则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公车的日常管理由部门指定专人统一管理,专人登记,专人审核。
二、用车人向部门登记人员提出用车申请,注明用车时间、目的地、事由等。交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。
三、车辆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,严禁超速、闯红灯和酒后驾车。
四、部门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公车的日常维修保养,及车辆年检。
五、加油卡由专人保管,车辆驾驶人员加油时需向部门负责人申请,加完油后及时将加油卡交还,并提交当次加油小票。同时做好记录。
六、严禁公车私用,严禁擅自出车。非工作时段,除特殊情况外,车辆停放于公车专用车位。钥匙放保卫室由校办集中保管。